不管有沒有意識到,
實際上我們的所有行為
都圍繞著追求快樂和遠離痛苦展開,
這種離苦得樂的本能
驅動著人們去行動。
那麼為何會苦?如何得樂?
愛的對象是任何事物
只要有愛就會痛苦
有愛就有苦,苦從愛生。
鄰家孩子考試不及格,頂多安慰一下;
自己的孩子考差了,就氣急敗壞、憂心忡忡,
因為有「愛」。
當被別人誇讚時,心裡很舒服,
別人批評自己時,心裡就很不高興,
這是因為「愛」虛榮。
求取所愛事物的過程中,往往伴隨著苦:
考試成績排名、股市行情的漲跌、
想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買一輛車結束通勤的辛苦、
從試用轉為正式員工、
茫茫人海裡尋找一個可靠的感情歸宿…
有哪一件事不讓自己絞盡腦汁,
同時伴隨著心情的起起落落?
而努力並非總有結果,
苦在「愛」而不得時。
在生活的壓力下,
內心渴望順境卻遭受沉重打擊的滋味
只有自己最清楚。
滄海桑田
現實常常是苦澀
「愛」也是有條件的,
如果條件改變,
事物就變得不可愛。
為了長久擁有這份快樂,
就必須花心思守護。
然而不管怎樣守護,
我們所愛的一切都會改變、消失。
「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
「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
這是鐵的規律。
這就注定有愛帶來的
失壞之苦和憶念之苦。
身體有失壞:青春不再、
身體日漸衰老、健康每況愈下;
人事在改變:
曾經輝煌的事業陷入低谷、
四年的大學同學各奔東西、
童年的快樂情景已成昨夢、
親人永遠離開我們…
這些事物給過我們快樂,
怎能不讓人懷念呢?
從追憶回到現實,內心更增淒苦。
越是追逐愛
越是苦的一蹋糊塗
產生愛、追求愛、得到愛、失去愛,
然後發起新一輪的對「愛」的追逐,
最終又失去「愛」,
生活就是這種公式般的不斷重複。
人們認為快樂就是擁有喜愛的事物,
而事實恰恰相反,有愛就有痛苦。
如果誰說他現在苦,
那肯定是他「愛」上了某樣東西。
什麼人會比較快樂?
慾望淡泊的人比較快樂,
超然的人比較快樂,
利他心強的人比較快樂。
愛與不愛是根據
自己的利益判別出來的。
總考慮自己的感受就經常有苦,
一心想著別人的人就把自己放下了,
從別人的快樂中獲得了無害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