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直以來,
都有不少人在糾結:
到底兩個人怎樣才叫適合在一起。
單身的時候,我們對另一半的期望,
往往是希望遇到一個適合的人。
談戀愛的時候,我們會為了愛情,
不斷磨合,讓彼此更適合彼此。
分手的時候,或許你們拒絕的理由,
就是「我們不適合在一起」。
適合,似乎是一個看不見摸不著,
但又對感情好壞起決定性作用的東西。
那麼兩個人怎樣才叫做適合在一起?
首先,適合的第一要素是眼緣。
兩個人之間的第一印象很重要。
如果第一印象就很糟糕,
那麼以後有發展的機率就很低了。
眼緣這種東西,天生就帶著吸引力。
看對了眼,
開始對對方產生好奇心,就會慢慢靠近彼此。
有的瞬間就天雷勾地火,有的會慢慢萌芽,
但結果都是兩個人發生故事。
兩個人產生愛情之後,就是要坦誠相待了。
可能你第一眼就心動的那個人,
自帶著情人眼裡出西施的濾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