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直以來,
都有不少人在糾結:
到底兩個人怎樣才叫適合在一起。
單身的時候,我們對另一半的期望,
往往是希望遇到一個適合的人。
談戀愛的時候,我們會為了愛情,
不斷磨合,讓彼此更適合彼此。
分手的時候,或許你們拒絕的理由,
就是「我們不適合在一起」。
適合,似乎是一個看不見摸不著,
但又對感情好壞起決定性作用的東西。
那麼兩個人怎樣才叫做適合在一起?
首先,適合的第一要素是眼緣。
兩個人之間的第一印象很重要。
如果第一印象就很糟糕,
那麼以後有發展的機率就很低了。
眼緣這種東西,天生就帶著吸引力。
看對了眼,
開始對對方產生好奇心,就會慢慢靠近彼此。
有的瞬間就天雷勾地火,有的會慢慢萌芽,
但結果都是兩個人發生故事。
兩個人產生愛情之後,就是要坦誠相待了。
可能你第一眼就心動的那個人,
自帶著情人眼裡出西施的濾鏡。
坦誠相待的過程,就是讓彼此更接近真實的彼此。
也許「心靈溝通」這樣的辭彙不夠具象,
那麼就說是彼此沒有隔閡吧。
你會願意自己的身心都信任對方,也對對方沒有隱瞞。
做到這樣的坦誠真實,還能保持初心的,就是一種適合。
如果說愛情是一種瞬間的激情,
那麼三觀相似是長久維持一段感情的動力。
在一起的兩個人性格迥異,也許挺正常的。
但是他們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必然有一些相似之處。
這樣他們對生活的追求,對人生的態度才能保持大方向上的一致性。
對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看法,也不一定是不合適,
男女思維本來就會有差異。
但是能夠尊重並理解彼此的看法,也不失為一種適合。
兩個人適不適合在一起,還要看能否不厭其煩。
跟適合在一起的人相處,你會覺得身心都很輕鬆。
沒有那麼多危機感和不安全感,
也不會口口聲聲要求對方做到什麼。
還沒遇到那樣的人,也不用心急,
也許他真的在某天就會突然出現,
然後順其自然地站到你身邊。
你看一眼就知道,嗯,就是他了。
心理學家認為,判斷兩個人是否適合,應考慮以下10個因素。
第一、彼此都是對方的好朋友,不帶任何條件,喜歡與對方在一起。
第二、彼此很容易溝通、互相可以很敞開地坦白任何事情,而不必擔心被對方懷疑或輕視。
第三、兩人在心靈上有共同的理念和價值觀,並且對這些觀念有清楚的認識與追求。
第四、雙方都認為婚姻是一輩子的事,而且雙方都堅定地願意委身在這個長期的婚姻關係中。
第五、當發生衝突或爭執的時候可以一起來解決,而不是等以後來發作。
第六、相處可以彼此逗趣,常有歡笑,在生活中許多方面都會以幽默相待。
第七、彼此非常了解,並且接納對方,當知道對方了解了自己的優點和缺點後,仍然確信被他所接納。
第八、從最了解你、也是你最信任的對方處得到支持的肯定。
第九、有時會有浪漫的感情,但絕大多數的時候,你們的相處是非常滿足而且是自由自在的。
第十、有一個非常理性和成熟的交往,並且雙方都能感受到,在許多不同的層面上你們是很相配的。
愛情是追到手的嗎?不是。
真正的感情根本不需要追的。
兩個人的默契,
在慢慢將兩顆心的距離縮短,
在無意識中漸漸靠近彼此。
從好朋友到情人,
真正的感情是用不了多久的。
從你喜歡上他的那一刻起,
也許他也在那一刻喜歡上了你。
同節奏的愛情往往能奏出最和諧最動聽的樂章。
真正的愛情需要什麼?
需要兩個人在一起是輕鬆快樂的,沒有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