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淇:離開讓自己不開心的人。
「自己的情緒加諸在別人身上!
哪怕是自己的親人,
沒有人是(應該)當你的出氣筒的。」
看了舒淇這條微博的時候,心裡一愣。
又翻了翻,
看到舒淇另一條微博,
還用紅線圈出了裡面的文字:
人人都有優點,也各具缺點;
若總是將他人的缺點放在心上、掛在口邊,
對於優點每每善忘,就會與人過不去。
她還寫了一句:說時容易做起來還是困難。
但如果常令自己不開心,
那就應該分離,
因為你已經選擇性的看不見別人的優點,
然而人生短短,還是開心點好。
舒淇的這兩條微博,
讓很多人都以為她和馮德倫要翻船。
還沒等大家開始八卦,
今天舒淇又發了一條微博說:
無聊⋯⋯寫寫東西都不行了。
哈哈哈哈哈,調皮了,一種被調戲的感覺。
但總覺得有點心慌,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感慨,
就像所有的玩笑,
都有認真的成分。
我希望舒淇和馮德倫的愛情能夠長久,
但卻十分贊舒淇說的那句:
常令自己不開心的人,就應該分開。
人就一輩子很短,
不要太委屈了自己。
2.
在電影《聶隱娘》發佈會上,
張震說:
「這部電影是一個男人和三個女人的愛情故事,
田季安對隱娘是逝去的愛,深刻的回味。」
舒淇聽到之後,開玩笑反擊:
「你還不是娶了別人。」
可沒能在一起,也沒什麼可惜。
因為一早認清,總比盲目的堅持來的可貴……
上個月,
大學同學味精突然發消息跟我說,
他和女朋友小韻和平分手了。
他們在一起足足有三年了,
熬過了兩年多異地戀,
眼看馬上就能在一起了。
最重要的是,
我們這些朋友都覺得倆人很般配,
而且當初兩個人在一起也確實是彼此喜歡。
我忍不住感嘆了句,好可惜。
沒想到味精卻說:
以前我們可以煲兩個小時電話粥都不會膩。
現在,我們說話沒幾句都會吵起來。
在一起都不開心,何必要強求呢。
是啊,我們當初和一個人在一起,
不就是因為想起他,都會忍不住開心跳起來;
能和他多說一句話,都能開心得要死;
憧憬未來時,想到能和他一起走過,
就會嘴角上揚,沒有什麼好畏懼。
可是當感情變成一種折磨,就真的該分手了。
因為曾經很開心,所以沒辦法將就。
雖然不能和你在一起很可惜,
但是想到大家以後都能開心地做回自己,
就不會那麼難過了。
3.
經常有讀者跟我傾訴對方的奇葩行為:
他總是玩遊戲,根本不在乎我。
他真的好悶啊,從來不跟我一起出去逛街。
他總是有好多事要忙,連一聲晚安都沒有。
我問她們,既然相處不開心,那為什麼還要在一起呢?
得到的回答往往都是,我還愛他捨不得又或是希望他會改。
可大多是結果還是分開,心裡有了根刺,只會越來越難受。
《西遊‧降魔篇》裡有一句台詞:
不開心,就算長生不老也沒用,
開心,就算只能活幾天也足夠!
人生就是積累經驗的過程,
看的多了,經歷的多了,
自然就會知道一切都是浮雲,
也就開心最重要了。
愛情裡,
如果你的眼淚比笑容多,
就不應該拖泥帶水,
不開心就分開吧,
勉強在一起,
傷害的是兩個人。
有時候你可能突然就難過得想哭但青年君希望你反應過來以後一定要記得!!
你是一個酷女孩!!
人生在世,
開心的事本來就不多,
愛情是為數不多讓人開心的事。
如果談個戀愛都開心不起來,
人活著真沒什麼勁了。
來日方長,
無論你遇到什麼怎樣的人,
請記住自己開心最重要。